365920793
发表于 2009-1-19 10:50:36
小唯
发表于 2009-1-19 14:12:59
无隐
林总
发表于 2009-1-19 15:05:00
偷情。。拉去猪窿。。。。 HI
kanon
发表于 2009-1-19 19:41:07
好正常姐,依加D人乜都做得出。
风信子
发表于 2009-1-19 22:25:34
原帖由 365920793 于 2009-1-19 10:50 发表
……。狗男女手机13711393389--13711345690,
我想他们已受到道德上的谴责,但未经同意随便粘出别人的电话码,这样做跟他们没乜区别.
来自手机
人生如梦
发表于 2009-1-20 01:25:23
解决问题有很多方法,但你这么偏激,于事无补
calvin
发表于 2009-1-22 20:05:02
哎~~实在是不应该啊~~
365920793
发表于 2009-1-26 00:29:55
365920793
发表于 2009-1-29 13:11:41
sunrise
发表于 2009-1-29 14:04:21
楼主过激了!别人的家事,由当事人解决好了!
风信子
发表于 2009-1-29 20:12:26
我不明白,楼主的本意想做什么? wunai
来自手机
驶牛食嫩草
发表于 2009-2-7 15:23:26
林总
发表于 2009-2-8 19:40:23
原帖由 驶牛食嫩草 于 2009-2-7 15:23 发表 http://www.shencaifeiyang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这种出墙红杏我话就应该捉去浸猪笼,仲要话比十个男人鸠过,亦即是做铛地,我睇这种人比鸡仲要差,鸡是因为钱而卖西,这种人应该是为性难忍而脱,比鸡仲要贱,做到她老公就惨啦,绿帽由头带到脚都吾止,可能生个BB都 ...
甘都得啊? 甘都得啊?
驶牛食嫩草
发表于 2009-2-21 19:20:56
我们的地方
发表于 2009-2-24 11:47:01
不正常的举动